11月23日消息:“今年7月以來,省高級人民法院機關先后發(fā)生了立案一庭副庭長潘華山、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童志興等重大違法違紀案件?!?1月22日,在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上,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齊奇說,省高院反腐倡廉形勢依然嚴峻。
昨天,省人大常委會聽取了關于提請、任免高院法官職務的報告。報告中,提請免去童志興的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;提請免去樓旭萌的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監(jiān)督庭庭長職務。
童志興,現(xiàn)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,今年8月27日被“雙規(guī)”。
樓旭萌,現(xiàn)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監(jiān)督庭庭長,因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(guī)定,受到記大過處分。報告認為,樓旭萌“不宜繼續(xù)擔任領導職務”。